你的产品需要营养成分表吗?
在美国销售的大多数预包装食品都需要。FDA 法规 21 CFR 101.9 只豁免少数情况:年销售额不超过 50 万美元(或食品销售额不超过 5 万美元)的零售商;以及全职员工少于 100 人、该产品年销量少于 10 万件的小批量产品。小批量豁免每年要向 FDA 申报,员工少于 10 人且年销量少于 1 万件的可以免申报。
只要做了营养声称,豁免就失效。"低脂""富含膳食纤维""不加糖"这类说法,都意味着产品必须印完整的标签。家庭食品和农贸市场的规定由各州决定;很多零售商即使法律不要求也会要营养标签,所以不少小品牌还是会做一张。
- 否
1标签、标签材料或广告里有营养声称或其他营养信息?
是必须有完整的营养成分表 - 否
2直接卖给消费者,年销售额不超过 50 万美元,或食品年销售额不超过 5 万美元?
是豁免:小零售商 - 否
3全职员工(折算)少于 100 人,并且这个产品每年在美国卖出少于 10 万件?
是豁免:小批量,需向 FDA 提交通知员工少于 10 人、销量少于 1 万件,且不是进口商的,不用提交通知。
州法规和商店仍可能要求贴营养成分表。来源:21 CFR 101.9(j)(1) 和 (j)(18),eCFR 2026-10-06 版。